通知公告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3 点击数量: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一、进一步规范遗体和骨灰处置服务

(二)规范遗体存放、告别活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要安排符合相关标准的设施设备妥善保管遗体;要按照基本殡葬服务规范流程和标准提供告别服务;要对利用其场地设施举办的丧事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四)规范骨灰安放(葬)管理服务。殡仪馆(骨灰堂、公墓)要规范骨灰安放(葬)管理服务流程,强化制度建设和岗位职责,建立骨灰可追溯的闭环管理机制。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提高遗体火化、骨灰安放(葬)全流程、全周期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与丧事承办人(丧属)签订骨灰安放(葬)协议。要建立骨灰安放(葬)档案,确保档案不发生遗失和损缺等情况。要定期核查骨灰安放(葬)情况,核实骨灰安放(葬)档案信息与实际是否相符,杜绝出现骨灰错放、遗失等问题。

压实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对遗体和骨灰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因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除有关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外,机构负责人也要承担领导责任,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省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服务规范等配套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要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报告遗体和骨灰处置工作中发生的重大情况。

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督促指导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开展廉政、法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养成廉洁、守法、诚信、自律的良好行为规范,自觉抵制各种风险诱惑,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要加强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

民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