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火化
遗体火化的一般程序:
(1)在业务大厅办理逝者遗体火化手续。逝者属本地户口的,丧属必须提供逝者身份证原件或逝者为本市户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逝者为本市户籍的其他有效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死亡殡葬证》(第四联)。逝者属外地户口的,丧属必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逝者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在业务大厅为逝者选购骨灰盒及其它殡葬用品。骨灰盒因原材料及工艺的不同,其价格也有高低之分,丧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购。
(3)交费,领取火化凭证和二维码,随后运输遗体到火化车间进行火化。
(4)遗体火化完结后,家属需凭借火化单据领取骨灰。凭借火化单据到业务大厅领取《火化证》和相关发票。《火化证》是日后顾客为逝者办理骨灰安放、安葬、公证、保险理赔、领取抚恤金及外地逝者户口注销等事项的重要证件,丧属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5)逝者属外地户口的,遗体火化后,丧属应尽快持《火化证》到逝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以免日后办理遗产继承(尤其是逝者有中国大陆以外的亲属关系的)时用到。